紅網攸縣11月27日訊(通訊員 賴賢亮 洪溪 劉思思)原港式飲茶本經營著一家小服務部,可是不滿現狀想賺快錢,靈機一動將服務部改成賭場,多次組織出租車司機賭博,從賭局中抽水,十天獲利三萬元。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湖南省攸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尹某是攸縣人,在縣城經營了一家“出租車服務部”,供出租車司機休息,每個月也有數千元的收入。但發財心切的尹某並不滿足於現狀,一心想著如新成屋何能快速的賺錢。
  2012年10月份,尹某發現在其店內休息的一些的士司機喜歡“鬥牛”(用撲克牌比大小的方式賭博),而且越打越大,心想著要是將服務部改成賭場,為司機們提供場地和服務,從中抽取“服務房屋二胎費”,錢不是來的更快麽?經過深思熟慮,尹某決定將開設賭場的想法付諸實際。
  2012年10月21日,尹某在其服務部添置了賭博用的桌椅、撲克等,並組織的士司機周某、劉某、陳某等人“鬥牛”,第一天就從賭局中抽水5000元,除去開支凈賺3000元。這一下,尹某嘗到了甜頭,更加醉心於開賭場這一發財門路了。此後,尹某每天組織人員參賭,維護場地秩序,馬爾地夫為參賭人員提供飯菜、香煙、飲料、茶水等,另外還準備了2萬元周轉資金供參賭人員借用。沒過幾天,2萬元資金就被司機們借完了,於是尹某又找人借了4萬元作為賭場的周轉資金。10月30日,尹某因沒有錢繼續在賭場內周轉而停止開設賭場。從10月20日至30日,尹某十天之內,開設賭場10次,共抽水4萬餘元,開支約1萬元,獲利3萬餘元。
  雖然尹某已停止開賭場,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其開設賭場一事,被公安機關吳哥窟在偵查工作中發現,2013年3月27日,尹某被攸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原標題:服務部內設賭場抽水 十天獲利三萬元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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