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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建如 吳琦
  我從小就喜歡問個為什麼。工作後,遇到自己不甚明瞭之事,仍喜歡問個為什麼,審理案件時也不例外。從問號到句號的過程也是由疑問到查明真相的過程,一句“為什麼會這樣”是一個重要的開端,往往能揭開案件背後的重大隱情。
  去年年底,我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警方在一起盜竊案中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陳金供述,他們兩人分工合作,其中一人拋擲、撿拾硬幣吸引被害人註意,另外一人乘機剪斷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項鏈實施盜竊。
  從卷宗還有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來看,該起案件犯罪事實清楚,作案手法明確,所搶金項鏈的重量、價格已經經過鑒定,還有被害人及兩名證人的證言予以證實。
  相比一些重大案件,對該案犯罪嫌疑人的提審過程比較順利,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按程序可以順利提起公訴。但憑藉辦理此類案件的經驗,有一個疑問漸漸在我心頭產生:真的只有兩個人作案嗎?
  我和承辦人在接下來的提審中,有意地避開案情本身,專就吸引他人註意力到最後實施盜竊的過程,讓犯罪嫌疑人反覆講述,針對他講述中發現的漏洞隨時發問。
  “由誰負責選擇被害人?作案時如何阻礙行人的視線?”面對檢察官的提問犯罪嫌疑人陳金越來越不能自圓其說。很顯然,採取此類手法實施盜竊的應該是團夥作案,可犯罪嫌疑人不願意交代更多的情況。
  經研究決定我將本案退回公安部門補充偵查,並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補充偵查建議。
  過了十多天,公安機關抓住了5名同案犯,案情終於有了新的突破。
  犯罪嫌疑人王根嶺和楊敏等人都供述稱,參與盜竊的是一個比較穩定的團夥,行動前會經過嚴密分工,有人負責物色被害人,發現合適目標後,由其他幾人圍在被害人周圍擋住過往行人視線,然後一人在被害人身邊假裝硬幣掉落,在俯身撿拾時請被害人避讓,此時抵住或抱住被害人的腿,吸引其註意,另一人用隨身攜帶的剪刀剪斷其金項鏈,得手後立刻分散離開。
  經警方查實,該團夥已成功作案5起,盜得金項鏈5根,總共價值1.6萬餘元。
  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犯罪嫌疑人陳金也不得不供出實情:他加入這個犯罪團夥只有3天時間,就因此次作案被抓,而是否能夠長期留在這個團夥里,是要通過作案時的表現作為考驗的,如果他供出團夥中的其他人,不僅不能繼續留在團夥中,還會危及自己家人的安全,以後出來也沒好日子過,所以他不敢說出實情。
  年僅19歲的犯罪嫌疑人陳金,面容稚氣未脫,眼神流露出恐懼和疑慮。他因為對自己所參加的犯罪團夥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還擔心自己出獄後遭到報複,因而隱瞞真相,正是他的包庇,才使得司法機關不能及時一舉偵破這一長期流竄作案的犯罪團夥。
  小案件亦有大講究,不能因為案件的數額小、人數少就放鬆了審查時的細緻縝密。對細枝末節的疏忽遺漏,也許就會涉及罪與非罪的重要界別,罪輕與罪重的量刑尺度,或是忽略了尚未為司法機關所掌握的犯罪情節。
  此案的辦理更是提醒和告誡自己,每一個案件,都必須仔細審查,嚴絲合縫,不放過一個疑點,不留下一個問號,才能真正地辦好案件,辦出經得起時間檢驗的案件。
  (作者單位: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  (原標題:從問號到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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